关于做好开学初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2-11

各二级学院、书院: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生活秩序正常有序进行,使广大学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新学期的学习生活,切实做好开学初的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卫生打扫与开学准备工作

1.做好寝室卫生打扫工作。为了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开学报到当天(2月12日),各书院布置辅导员办公室、各功能房,各寝室长在晚上主题班会前组织好本寝室大扫除工作。各二级学院做好督查,各书院组织开展寝室卫生第一次检查,并在楼宇公示。
         2.做好教室卫生打扫工作。各二级学院于12日下午4点前做好教室、大教室、公共场所卫生的打扫,由后勤服务总公司安排打扫的大教室,由后勤公司负责落实。
         3.各二级学院、书院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各二级学院、书院根据上学期末学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会议,布置本学期相关工作。

二、做好学生报到注册与返校考勤工作

1.协助做好报到注册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注册的学生,须办理请假手续。

2.做好学生返校报到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做好返校统计工作,填写《丽水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对未能按期返校的学生,要逐一掌握信息,及时与学生或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清具体原因,确定到校时间,督促其尽快返校,确保安全,于13日下午15:30前将返校情况上报学生处郑小卿处(具体表格见附件2)。
        3.协同教务科做好学生上课出勤督查,特别是认真落实新学期第一节课的检查工作;对补考、缓考学生进行个别谈心、教育,采取必要的帮扶措施,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三、做好学生教育引导与思想状况调查工作

1.召开专题会议,做好收心教育。 2月12日晚各班级组织召开主题班会,主题班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了解本班学生到校报到情况;(2)全面总结上学期班级情况,分析查找问题和原因,把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和谐有序的良好班风、校风作为教育的重点;(3) 做好校纪校规、安全教育;做好寝室卫生教育,落实“一周一大扫、一天一小扫”制度,对寝室“脏、乱、差”行为进行深入教育;(4)布置新学期学习安排。

2.各二级学院通过干部、老师下寝室走访,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收集学生的思想热点问题,了解信教学生情况,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生需求,并通过谈心等方式加以正确的引导与教育,认真解决同学们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将学生开学思想动态、信教学生情况于2月16日前报学生处郑小卿处。

3.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做好帮扶工作。一是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学初是学生心理波动较大的时期之一,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和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二是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家庭受灾、突发变故学生的生活情况,对生活有困难的学生,要通过困难补助等形式确保学生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三是掌握宗教信仰学生情况,做好宗教政策教育。

四、做好干部教师走访寝室工作

1.12日晚上,校领导走访寝室,看望、慰问学生(安排表见附件1),各楼宇辅导员主动与陪同走访人员联系。
        2.联系寝室的干部教师在开学第一周,自行安排时间走访所联系的寝室,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情况。楼宇辅导员、班主任要多走访学生寝室,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五、做好书院与文明寝室建设工作

1.召开书院院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各书院在2月22日前召开书院院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院务委员会成员、书院辅导员职责分工,研究2017年书院工作。2月24日前各书院将院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报学生处刘书增老师处。

2.制定2017年书院工作计划。各书院根据书院实际,结合学校和学生处2017年工作计划,制定本书院年度工作计划,并于2月26日前报学生处刘书增老师处。

3.加强住楼辅导员和每周卫生检查指导。一是对住楼辅导员安排进行微调;二是各书院对住楼辅导员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三是加强对书院每周“一查一公示、至少三人成组检查”制度的落实和督查。

4.辅导员生情周记于开学第一周开始撰写,第二周周三前上交本学期第一期辅导员生情周记;干部教师联系寝室的寓情月记从2月份开始撰写,3月15日前上交本学期第一期。

5.做好免检寝室申报工作。各书院组织所在楼宇开展免检寝室申报工作。各寝室长填写《丽水学院学生免检寝室申请表》交至住楼辅导员处,以楼栋为单位报书院审核,各书院于2月27将《丽水学院学生免检寝室申请表》及《丽水学院学生免检寝室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生处审核(具体表格见附件3、4)。

6.上学期寝室安全用电承诺书未上墙的,请重新签订并于2月17日前张贴到指定位置(承诺书见附件5)。

7. 做好上学期公寓区记实考评工作。各书院的学生公寓区记实考评工作在开学一周内完成,并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生科。
       六、做好就业相关工作

1.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需在每月25号前统计2017届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并以电子稿形式上报至学生处。

2.做好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摸排工作,建立就业困难学生帮扶指导档案,每月上报学生处。

3.做好2016届、2014届毕业生跟踪调查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各二级学院需在3月1号前将采集信息上报至学生处。

4.做好第九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项目征集、辅导、培训工作。各二级学院于4月30日前完成分院复赛,优秀项目参加全校评审。

5.做好《大学生职业发展》课程授课组织工作。
    七、做好学生党建相关工作

1.组织学生党员培训班;

2.组织积极分子培训班;

3.2017年党员计划制定 

八、做好学工管理系统信息增补更新工作

1.进一步完善学生个人信息。学工管理系统中还存在个别学生信息不完整、信息填写不规范的情况,请各二级学院逐一进行核实,并落实学生的信息填报工作,学生信息完善工作于3月10日前完成。

2.增补新形成的信息。对于到目前为止新形成的入党信息、评奖评优、资助、勤工助学、综合测评、违纪处分、学生干部管理等信息,各二级学院及时做好统计导入,综合测评信息导入工作在综测工作完成之后一周内完成导入,其他新增补的信息3月10日之前完成导入。

3.启用功能模块继续使用。继续使用学生请假管理功能模块、寝室卫生检查、谈心谈话、勤工助学等已启用功能模块。二级学院、书院要树立学工管理系统使用意识,通过学工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工作。

九、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勤工助学和省优推进工作

1.做好上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各二级学院的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在开学一个月内完成,并导入学工管理系统,纸质报学生处备案。

2.做好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各二级学院本着从严把控、资助育人的原则审批设置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本着公开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选聘勤工助学学生。

3.做好2017届毕业生省优推荐、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关于校领导班子成员到公寓看望学生的安排.doc

附件2《丽水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3:丽水学院学生免检寝室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丽水学院学生免检寝室申请表.docx

附件5:寝室安全用电承诺书.doc 

  学生处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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