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2-12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 促进我校毕业生科学和谐就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5)、《丽水学院关于做好丽水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和省优预评工作的通知》(丽学院办〔2016201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将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7年毕业的本、专科(高职)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比例和名额:

本科生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4%,专科(高职)生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二级学院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成绩要求。

1.五年制本科学生根据2012年版《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第三条、第七条评比条件执行;

2.四年制本科学生根据2013年版《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第三条、第七条评比条件执行;

3.三年制专科(高职)学生根据2014年版《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第三条、第七条评比条件执行;

4.两年制本科(专升本)学生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按《丽水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学生手册2015版)第三条执行;(2)具体条件: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班级前20%,学习成绩名次必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在本科阶段,学生至少一次获得二等(含)以上奖学金,且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之一。

(二)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再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确认评选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就业教育。

    四、评选程序:

1.二级学院审核。2017213—224日,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在原“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预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推荐学生的各项条件进行再次审核,填写资格审查表

2.二级学院评审、公示。二级学院召开联评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省优推荐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并于201733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电子稿上交学生处审核(相关表格可到学工系统下载)。二级学院公示时,将学生处联系、意见受理方式一并公布,地址:学生事务中心一楼116319办公室,联系电话:22710402271085,邮箱:lsxyxsc@163.com

3.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公示。学生处于310日前将评选推荐结果报请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4.上报教育厅评审确认。学生处于320日前将确认的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3月份省教育厅汇总各高校上报材料,按照确认条件进行确认;4月份所有省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监督;5月底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其中公示和公布的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以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

五、材料要求:

1.所有相关表格需用A4打印,附件3正反面打印,不得变动表格内容和格式,其中附件2用“宋体、五号”填写,附件34用“宋体、四号”填写,附件4不得以系或专业为单位,统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制表。

2.附件3中“出生年月”按“XXXXXX月”填写,如“199002月”;“民族”填全称,如“汉族”;“生源地”按“省+市”模式填写,如“浙江丽水”;“政治面貌”填“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个人主要事迹”不得另附纸张,注意措辞恰当、语句通顺,没有错别字;“在校期间获奖情况”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校级及以上等级的奖项,具体格式见附表。 “院系意见”填写二级学院意见,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附件4中“学历”填“本科”或“专科”或“高职”;“生源地”参照附件3填写;“政治面貌”参照附件3填写。

4. 所有表格上交电子稿1份、纸质稿附件3一式两份。

5.所有人选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完全正确,请二级学院务必认真审核。

附件:1.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3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2017212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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