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学期干部教师联系寝室测评、学生公寓区记实考评、住楼辅导员考核等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书院按要求作好落实。
一、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满意度测评工作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中层干部、思政教师和二级学院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满意度测评工作于2017年6月11日—18日完成(校领导不参与测评),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9日前,将中层干部、思政教师联系学生寝室满意度测评情况发送至学生处刘书增OA邮箱,二级学院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满意度测评结果由二级学院认定,报学生处备案。
二、学生公寓区记实考评工作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公寓区记实考评工作依据《丽水学院学生寝室管理规定》(丽学院办〔2013〕71号)相关条款执行,请各书院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考评结果报送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同时上报学生处备案(电子稿发送刘书增OA邮箱)。
三、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考核工作
书院做好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考核工作,于2017年6月19日前将考核表和考核结果报学生处。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中层干部(机关)联系学生寝室测评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思政教师联系学生寝室测评情况汇总表.doc
学生处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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