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丽学院办〔2016〕199号)的相关精神,经二级学院推荐,拟确定以下9位同志为2017年度优秀辅导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1 | 民族学院 | 龚文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雷园园 |
3 | 教师教育学院 | 陈瑜 |
4 | 生态学院 | 张诗凝 |
5 | 工学院 | 候芸子 |
6 | 医学与健康学院 | 王晶洋 |
7 | 商学院 | 徐秀红 |
8 | 中国青瓷学院 | 吴洪亮 |
9 | 职业技术学院 | 刘康宁 |
公示期为2018年1月16日至1月18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党委学工部反映,联系人:章海敏,联系电话:0578-2271180、18358871117(671117)。
丽水学院党委学工部
2018年1月16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lsxyx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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