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初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3-04

   

    为了维护学校开学初正常的教育教学、学习生活秩序,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内容

(一)开学安全警示教育

    开学初是各类网络、电信诈骗和偷盗等治安案件的高发期,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站、QQ群、微信群、公告栏等载体发布防骗防盗安全常识,制作发放温馨提醒小卡片,并将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次班会的重点教育内容,做到安全教育无死角,安全意识入人心。校园报警电话:22711101110)。

    (二)开展防宗教渗透教育

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教育学生尤其是新生警惕校外人员或宗教组织利用各种社会团体活动的名义招揽学生加入不同形式的校外团体、组织,利用宗教的名义开展各种不法活动。学生科要进一步落实信教学生“二对一”工作制度,做好舆情上报工作。

    (三)开展毒品预防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通过校园新媒体推送、图片板块展示等方式广泛开展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四)开展森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月份是浙江省森林消防宣传月,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站、新媒体推送、板报等途径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火场紧急避险自救等基本常识。教育学生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不盲目自行前往火场扑救山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特别是要通过宣传火灾典型案例,寓理于事,让广大学生增强感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能力。倡导清明节文明祭祖、安全用火,切实管住火源,遏制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日常安全教育

1.做好学生外出活动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履行学生外出郊游审批制度,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如果有带队老师的,要明确带队老师安全工作职责,签订规范合法包车合同,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在野外、景点要保护自然、人文环境,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做到文明出游。

2.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得擅自到江河、山塘、水库等地游泳,如遇他人落水,及时呼救报警,在自身不具备救助能力时,切忌盲目下水施救。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利用网站、微信、宣传橱窗和板报等载体普及水中遇险时的自救互救常识,用真实的溺水案例教育学生。

    3.做好消防及安全用电教育。教育学生不在公共场所及寝室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明火,不抽烟,寝室人员离开后要养成及时断电等安全用电习惯。

4.做好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教育。春季是呼吸道、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此类疾病往往发病急、传播快、传染性强、危害性大,二级学院、书院可利用网站、微信、宣传橱窗和板报等载体普及疾病防治措施,寝室环境要整洁干净,注意个人卫生,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切忌食用无安全保障的食品,谨慎吃生食或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预防食物中毒,防止病从口入。

5.加强校内外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不在校园内骑快车、违规带人,不在路上打闹玩耍,有序停放各种车辆。

6.做好实习就业和勤工俭学安全教育。做好毕业班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防范就业陷阱,不可盲目轻信高工资、高待遇及熟人的宣传。指导学生对勤工俭学招聘信息作必要的安全分析,警惕传销陷阱,了解非法传销的危害、甄别传销陷阱和防范非法传销的基本知识,教育学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开学初安全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和各项管理措施。

    2.严格学生请销假。在学工系统中做好请假申请、审批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动向。

    3.学生在校期间外出活动、旅游、兼职要事先报告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

    4.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外出要按时回校,不得夜不归宿。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校园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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