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星级文明寝室和免检寝室的决定
作者:吕凯|发布时间:2021-01-08

根据《丽水学院学生寝室管理规定》(丽学院办〔2013〕71号)和《丽水学院学生免检寝室管理办法(试行)》(丽学院办〔2015〕78号)文件精神,经学生寝室自主申报、二级学院和书院审核、学生处组织实地走访互评、学生处评审,决定授予石湖书院1#204寝室等144个寝室为三星级文明寝室石湖书院1#404寝室等71个寝室为四星级文明寝室石湖书院1#110寝室等65个寝室为五星级文明寝室;经考核,石湖书院2#102 寝室等44三星级免检寝室授予三星级文明寝室石湖书院2#205寝室等37四星级免检寝室授予四星级文明寝室石湖书院1#110寝室等47五星级免检寝室授予五星级文明寝室,特此表彰。

希望全校同学能以优秀寝室为学习榜样,比、学、赶、帮、超,积极参与到书院建设和争创星级文明寝室活动中来。希望受到表彰的寝室充分发挥星级文明寝室的典范作用,积极带动周围学生寝室参与星级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再接再厉,继续巩固星级文明寝室建设成果,营造积极、文明、向上的寝室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我校星级文明寝室建设水平。 

附件1:丽水学院2020-2021学年第学期星级文明寝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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