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1-11

关于做好2023_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防范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现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排查,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排查范围:全体全日制学生。

二、重点排查对象:

1.以往工作中确定为重点关注对象的学生;

2.因生活突发事件引发心理危机的学生;

3.近期学习、生活行为异常的学生(如考试缺考、考试失利情绪失常等)

4.班主任、辅导员认为需要关注的其他类型学生(如面临就业压力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落实心理问题排查工作责任人,切实组织好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广泛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筛查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工作过程需记录规范

2.注重关心面临考试压力、就业压力等问题的特殊群体,做好动态把握和精准干预。做好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重实效、避空谈、少尬聊,将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

3.用好“浙江省高校心理援助系统”,对有心理危机风险和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联系心理中心开展针对性的指导、援助和转介,及时化解学生负面情绪和重大风险。

4.各学院在排查后如实填写《丽水学院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汇总表》,并于118日(周下午16:00点前将电子版报送学生处赵莉莉老师处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汇总表.xlsx


                                             学生处

                       2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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