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制定、实施学院学生工作计划。 2、制订全院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制定、实施学院学生工作计划。
3、制订完善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协助开展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负责全院性的学生奖惩工作。会同二级学院对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指导、监督二级学院对受记过以下学生处分的处理。协调、处理涉及跨学院、跨部门学生违纪事件。
5、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制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
6、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协助二级学院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学院的稳定。
7、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临时性困难补助的报批,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组织做好学生投保工作。
8、负责组织、处理院内学生申诉的日常工作。 9、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0、 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布置的其他学生管理工作。 HTTP://xgb.lsxy.com/admin_officee/eWebEditor/Upload_dachan/200649142853857.swf
学工部部长室:2271076 学工部副部长:2271085 学工部(三):227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