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书院: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生活秩序正常有序进行,广大学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新学期的学习生活,切实做好开学初的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卫生打扫和环境布置工作
9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书院、后勤服务公司做好寝室、教室、会议室、办公室、学生活动场所等卫生打扫工作,以干净、整洁的风貌迎接老生返校和新生到来。
二、新生有关工作时间安排
1.迎新工作会议:9月12日15:00,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副书记、学生处、团委相关工作人员;
2.新生报到时间:9月17日
18:30—20:00:班主任与学生见面、召开班会,
20:00—21:30 领导、教师走访寝室看望新生;
3.开学典礼:9月18日上午 8:00,地点:西区田径场;
4.始业教育:9月18-19日;
5.新生军训:9月20日-30日,20日上午8:00军训动员大会,地点:西区田径场。
迎生工作具体安排见《丽水学院迎接2017级新生工作方案》。
三、做好老生开学有关工作
(一)报到时间:9月16日
(二)做好学生报到注册、返校统计和出勤督查工作
1.协助做好报到注册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对于确系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及时交纳学费的学生,经申请同意给予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给予报到注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注册的学生,须办理请假手续。
2.做好学生返校报到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做好返校统计工作,填写《丽水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对未能按期返校的学生,要逐一掌握信息,及时与学生或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具体原因,确定到校时间,督促其尽快返校,确保安全。各学院将学生返校情况于17日上午10:00前报学生处王奕威。
3.协同教务科做好学生上课出勤督查。认真落实新学期第一节课的检查工作。
(三)开好主题班会
各班级于9月16日晚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布置开学工作,强调纪律,让学生尽快进入到正常的学习、生活状态。主要内容有:(1)了解本班学生到校报到情况;(2)布置新学期学习安排;(3)开展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到山塘、水库、河流游泳;开展防骗、防盗等安全教育;(4)开展登革热防疫防治教育;(5)开展寝室用电安全教育,严禁私拉电(网)线、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做好学风教育和守纪教育;(6)开展文明礼仪和环境卫生教育,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文明礼让、不乱扔垃圾、不在公众场所吸烟、不乱扔烟头(烟头不落地)、不闯红灯、不骑车带人等;(7)禁止任何师生未经批准在学生中,特别是新生中推销产品、业务或做其它生意。
(四)落实干部、教师走访寝室工作
组织干部、教师对上一学年安排联系的寝室最后一次走访工作。新生和老生报到日(16、17日)晚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到所联系公寓楼走访看望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状况和检查楼宇、寝室卫生情况。开学初楼宇辅导员、班主任要多走访学生寝室。开学第一周,联系寝室的干部、教师都要走访联系寝室,中层干部、思政教师由学生处通知,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的各自负责落实。
(五)做好学生思想状况调查与教育引导工作
1.掌握学生舆情,做好教育引导。各二级学院通过干部、教师走访寝室,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收集学生的思想热点问题,了解信教学生情况,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生需求,并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加以正确的教育与引导,认真解决学生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将学生开学思想动态于9月19日报学生处,联系人王奕威。
2.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做好帮扶工作。一是各二级学院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对学生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做好重点关注对象的登记、帮扶与上报工作。于9月27日前将《丽水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重点对象登记表》(适用于新发现的重点对象)或《丽水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重点对象帮扶记录表》(适用于原已被列入的重点对象)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人周思洋;二是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家庭受灾、突发变故学生的生活情况,对生活有困难的学生,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困难补助确保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三是掌握宗教信仰学生情况,做好宗教政策教育;四是对补考、缓考学生进行个别谈心、教育,采取必要的帮扶措施,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六)做好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开展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知晓。各学院要通过微信、QQ等形式在开学前向学生推送有关知识,来校后第一时间组织主题班会,加强学生相关知识的辅导,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人人熟记,创建知识人人知晓。
2.加强环境卫生文明管理,做到人人言行文明。各学院加强学生寝室卫生文明检查,在国测期间,做到所有寝室整洁文明;加强学生文明引导,做到人人言行文明。
(七)其它工作
1.做好学生保险工作。(1)10月20日前做好学生城镇居民保险工作,学生城镇居民保险费按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执行。(2)学生保费存入社保卡绑定的银行卡中,2017级新生保险费在社保卡制作完成一周内向社保卡绑定的银行卡中存入,由金融机构代扣代收保险费用。未在规定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办理参保手续,并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政府补助部分),并不再享受学生意外伤害险待遇。(3)做好学生投保学平险的服务工作。(4)做好校方责任险的投保统计工作。
2.做好上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上学期末完成的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学生干部考核和各类表彰,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3.做好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1)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勤工助学等工作(相关材料到学生处网站下载);(2)开学2周内,落实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和公益劳动;(3)9月底前,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征信知识宣传,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录入工作;(4)做好学生资助档案的归整工作,10月中旬,学生处将组织学生资助档案检查。
4.做好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丽水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丽水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和《丽水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制定评选方案,组织与实施评选,并于
5.做好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预评选工作。开学第4周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奖学金及各项荣誉评选情况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预评选工作。
6.做好就业工作。(1)进行浙江省第九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赛前指导;(2)开展2018届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工作;(3)做好2017届毕业生跟踪调查信息采集工作;(4)完成2017级新生档案整理工作。
7.做好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以学院(书院)为单位,或以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书院党员工作站、书院党员工作小组等为单位进行申报。9月底完成申报工作。
8.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新生党员信息采集工作。9月底前完成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党员信息汇总上报,协同组织部做好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9.做好学工系统完善、审核、录入工作。10月10日前,二级学院完成老生学工系统信息完善和审核工作,10月30日前,二级学院完成新生学工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10.做好入伍送兵工作和大学生入伍统计工作。9月底前做好大学生入伍送兵工作和大学生入伍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尽快统计回原籍入伍学生情况和新生入伍情况,及时上报人武部,联系人康卫平。
11.开展新生助理班主任团体辅导技能培训工作。各二级学院于9月16日之前将新生助理班主任名单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人虞悦。
12.组织学生学习新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学生开展相关规章制度专题学习,做好学习登记和备案。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丽水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2.《丽水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重点对象登记表》
3.《丽水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重点对象帮扶记录表》
4.《丽水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重点对象的登记、帮扶与填报要求》
学生处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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