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丽水学院书院学生党员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各书院:
现将《丽水学院书院学生党员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丽水学院书院学生党员工作站
实施办法(试行)
为搭建党建工作创新平台,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学生公寓,探索学生党建工作进书院,亮身份、作表率,发挥党员先锋引领作用,着力把书院党员工作站建成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阵地、推动大学先进文化建设的思想阵地、开拓课外科技实践的创新阵地、服务同学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前沿阵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书院学生党员工作站实施办法。
一、机构设置
以书院为单位,设置党员工作站;以楼宇为单位,设置党员工作小组。党员工作站以书院名称命名,党员工作小组以楼宇名称命名。
二、机构职能
党员工作站统筹整个书院的学生党建工作,加强书院学生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学生党员的登记和管理,做好学生党员活动的指导、审批和报备。党员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学生党员学习、教育和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
三、机构人员组成
书院院务委员会统筹书院学生党建工作,主任兼站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书院学生党建工作,综合办公室主任兼副站长。每栋楼宇成立党员工作小组,住楼辅导员兼组长,负责组织开展书院学生党员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党员身份“亮”出来
1.公寓内全体学生党员每学期开学都要到书院党员工作站进行报到登记,每位学生党员在书院有专属的个人档案和工作台帐。
2.公寓内全体学生党员参加书院活动时戴党徽、亮身份,增强党员角色意识。
3.在每个书院和楼宇挂工作站(组)牌,实现党员信息、党员承诺和工作制度上墙。
4.党员所在寝室门牌信息应注明党员身份,做表率的同时接受大家的监督。
(二)党员标杆“立”起来
1.在学习上成为模范。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排名位居前列,创先争优。
2.在工作上做好示范。学生党员队伍是开展书院工作的一支重要队伍,要协助工作站(组)长做好书院党建工作。
3.在文明寝室建设上做好表率。党员所在寝室积极争当特优寝室、免检寝室和星级文明寝室。
(三)党员作用“显”出来
1.每个党员工作小组成立公寓学生党员督察队,协助书院学生自治委员会开展文明寝室建设督查工作。
2.学生党员带头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的“信息员”,与学生沟通感情的“联络员”,热心帮助同学的“服务员”。
3.以文明寝室建设、文明修身养成、传统节日为契机,开展党员教育和集体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有困难找党员,“1+N”党员服务的工作格局。
4.加强书院学生党建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专业和特长,如形成学习小组、开展小先生艺教、组建骨干宣讲团、上门家电维修、义务修车、医疗宣传和服务等,根据书院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开展特色活动。
五、其他
1.学生党员在工作站(组)的表现作为学生党员在书院考评的重要依据,纳入学生党员年度考评,原则上书院考评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
2.对于党员先锋引领、作用发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党员,给予宣传和表彰。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党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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