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30

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20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人数,等额分配给各二级学院(见附件1),依据名额参评

   二、评选细则

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参照《丽水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丽学院办〔2020〕18号)、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参照《丽水学院省政府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丽学院办[2016]186号)细则和要求。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030,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班级组织召开评选推荐会,并将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115日前,二级学院学生科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将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1110,学校召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会会议评定推荐人选;

 (四)11月10-16日,评审结果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工作要求

  (一)奖励额度大、时间紧,各二级学院必须组织宣传到位,严格规范的执行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必须按时间节点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必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相关表格见附件。填写表格前必须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填写说明与填写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或自制表格,各项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上报校学生处。

附件:

1.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及编号分配表

2.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9-2020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2019-2020学年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2019-2020学年丽水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

7.2019-2020学年丽水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

8.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和样表 

9各类资助名单公示格式

附件1-9.rar

 

 

学生处     

2020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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