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丽水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30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丽水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丽学院办[2019]57)文件,现就进一步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全校共24名。二级学院的分配名额如下:

二级学院

拟推荐名额

编号

民族学院

3

01-03

教师教育学院

3

04-06

生态学院

3

07-09

工学院

4

10-13

医学与健康学院

4

14-17

商学院

2

18-19

中国青瓷学院

2

20-21

职业技术学院

2

22-23

松阳师范学院

1

24

总计

24

二、评选细则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参照《丽水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丽学院办〔201957号)细则和要求。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013-1015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班级组织召开评选推荐会,并将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示3天;依据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要求和程序,二级学院各推荐1,不占下达到各高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候选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同时另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1015日之前完成推荐

  (二)10月18日下午二级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情况,并向二级学院全体学生公示5日。二级学院学生科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在申请审批表“院(系)推荐意见”栏上签署意见(盖章)报送学生处,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10月18—10月20日:1)学生处对二级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学年度校级奖项和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进行审核; (2)学校召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二级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学年度校级奖项进行评审,开展学校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审推荐。

  (四)10月21—27日: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审推荐结果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和资助额度大、时间较紧,各二级学院必须组织宣传到位,严格规范的执行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必须按时间节点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对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必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国家奖学金相关表格见附件。填写表格前必须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填写说明与填写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或自制表格,各项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报送学生处。


附件:

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要求(2020年版)

3. 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 丽水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


  附件1-4.rar


  学生处          

 2020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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