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初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2-08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开学初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现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排查,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排查范围:全体全日制学生。

二、重点排查对象:

1.以往工作中确定为重点关注对象的学生(即日常预警对象);

2.因生活突发事件引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如因新冠疫情导致的家庭变故等);

3.近期学习、生活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开学后情绪变化明显、开学第一周迟到早退、睡眠饮食出现不适的学生等);

4.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的学生

5.班主任、辅导员认为需要关注的其他类型学生(如因新冠感染导致明显心理不适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落实心理问题排查工作责任人,切实组织好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广泛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筛查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工作过程需记录规范

2.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协助学院对学生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心理状况进行诊断、评估和干预,并对其后续辅导和治疗提出专业性指导建议。

3.将心理健康排查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隐秘开展。严禁以心理问题为由开展帮扶工作,严禁私下彼此讨论、分享所掌握的任何相关信息。

5.各学院在排查后如实填写《丽水学院2022-2023年第学期开学初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汇总表》,并于216日(周)上午12点前将电子版报送学工赵莉莉老师处

 

                                             党委学工

                       202328

 

 

丽水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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