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考风考纪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6-01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学校本学期期末考试临近。为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风尚,确保各级、各类考试安全、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考风考纪、诚信专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及时间安排

1.教育对象:全校学生

2.教育时间:201761日~66

二、组织形式

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三、教育内容

(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在校学生进行预防参与高考违纪作弊专项教育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48号)。

(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

(三)《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丽学院〔2016155号)(第五十三、五十四条、五十五条)。

(四)《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考场规则》。

(五)《丽水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丽学院办〔2016125号)(重点为第二十五条)。

(六)《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丽学院办〔201643号)。

(七)学生考试违纪案例(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部署落实,要按照学校要求,制定具体教育活动方案,在规定的时间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教育内容,做到人人之晓。

(二)各班级要通过主题班会、宣传窗、班级QQ群等多种形式加大考风考纪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氛围。特别教育学生不得参与高考违纪作弊活动。

(三)复习迎考期间,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和教室,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督促学生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复习迎考上来,在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做好帮扶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每场考试安排12位辅导员作为外监考,便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五)做好考试前的考场清理工作。在考前督促学生做好考场清理工作,保持好考场的干净、整洁,为考试顺利进行作好准备。

(六)各二级学院要与每一位学生签订诚信考试责任书。

(七)各二级学院于610日前将专题教育活动总结报学生处。

 

附件1:学生考试违纪案例.docx

附件2:关于组织在校学生进行预防参与高考违纪作弊专项教育的通知.pdf

 

     

                                              201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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